1、出游前1天18:00-21:00工作人员将与游客电话联系,确认候车时间、地点等事宜,请游客确保手机畅通以及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2、行程为散拼团接游客地点分散,加之部分区域交通不畅等原因造成游客等候,由此给游客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3、行程内注明时间为参考时间,存在堵车或景点游览人数多等原因导致行程时间延迟,具体时间以当天实际情况为准。请遵守导游安排的行程时间,如因游客自身不守时而导致行程延误,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4、节假日期间因客流量较大,若出现进入景区需排队等候等均属正常现象,请游客谅解并配合导游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安排,若因游客无理取闹自负一切后果。
5、在不影响游客参观景点原则下,旅行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游览顺序。旅途过程中,如遇车辆发生故障,旅行社负责督促驾驶员修车或换车,每次三小时以内的延误,如未影响客人游览景点的减少,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敬请理解。超过三小时且如造成游客投诉,旅行社仅负责酌情赔付,原则上以每小时5元人民币为赔付标准,最高不超过10小时。如遇车辆空调发生故障,赔付标准同上。
6、目的地有部分私人经营的娱乐、消费场所,为了安全和健康考虑,提醒游客谨慎消费,若因此产生的人身、财产等一切损失由游客本人自行承担。
7、在自由活动游览期间,按行程约定旅行社不再提供司机、导游服务,敬请游客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8、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费用游客自理,旅行社将协助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
9、此行程严格按照新旅游法执行,行程内有关消费提示已注明,游客在旅途中消费等行为应本着自愿原则,导游绝不强制消费,由此引发的纠纷与旅行社无关,请谨慎消费。行程中所列的购物店均须到达,行程中所列之自费景点以及自费娱乐项目由导游推荐参加,整团游客中超半数参加则团队前往自费景点,未参加的游客可在景点外自行活动。
10、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应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如有发生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游客进入景区游览时,因景区内游客较多,请紧跟导游,注意安全,严禁踏入景区规定不准进入的范围,否则造成意外事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1、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12、游客在行程中(包含自由活动时间)若出现意外人身伤害及突发紧急情况等(例如遇小偷、抢劫等),请第一时间联系出团导游并视自身情况采取诸如报警及自救等安全措施。
13、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游客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如有接待质量问题或是争议请在当地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
预订方式(1) 网站预订选择您出行的产品,点立即预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订单信息,然后提交订单完成在线预订。9:00-18:00提交的订单,客服人员会在1-2小时内与你联系,18:00点以后提交的订单,客服人员会在第二天上午10点前与你联系。
(2) 电话预订拨打中青旅客服电话023-8821-7323,把你的出行要求告诉客服人员,由客服人员帮你进行预订。
签约方式(1) 网上签约使用电子合同与游客签约,无需到店,直接签订电子版合同。
(2) 到店签约可与客服人员预约到我们门店来签约 。
(3) 上门签约不能到店或传真签约的客户,在重庆市主城九区(渝中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北部新区、巴南区),合同金额在1000元以上,我们可提供上门签约。
具体电子合同签订流程如下:
确认行程及相关事项后,将向游客手机发送签约短信,内含签约链接地址,游客点击该地址后填写真实姓名及手机号码,并以此登陆电子合同系统(用户名为您填写的“姓名”密码为“手机号码”),在“合同列表”中点击未签合同的“查看详情”选项,进入合同详细页面,点击页面最下方的“签订合同”并勾选“身体健康,事宜出行”后签名保存签名,则合同签订成功,之后您可以选择下载合同并保留该电子合同。
付款方式(1)网上支付通过支行宝、微信、网上银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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