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准:
重庆→曼谷往返飞机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税),当地空调旅游巴士(1人1正座),岛往返快艇。
住宿标准
行程中酒店入住房型均为基础房型,按旅游条例规定团体客人同性二人一房,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占床。酒店: 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 终不能安排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单房差1600元。
用餐标准:
早餐5顿,为酒店房费包含,客人自愿放弃不吃,费用不退 正餐7顿,餐标50元/人,十人一桌(七菜一汤或自助,茶水+水果),如不足十人,菜数和菜量将相应减少。
景点门票:
行程所含景点(区)门票为第一大门票。
儿童成人标准:
2岁(含)至12岁(不含)者,不占床位。12岁(含)至18岁者视为成人,则其加占床费用,与成人享受 同等标准。 备注:东南亚团队中18岁以下者不可(不含)参加指压按摩、SPA等项目,费用不退。 老人及儿童视情况需加收领队服务费,服务费包含内容为领队对儿童老人的贴心照顾和服务,以及医疗包(棉 签、纱布、酒精、创口贴)等。70岁以上老人及特殊病史的游客参团需提供三甲医院健康证明。
曼谷入住酒店 曼谷白金酒店ThePlatinumSuite 02时尚酒店02LuxuryHotel 芭提雅指定入住海边酒店 参考酒店: 芭提雅中天假JomtienHolidayInnPattaya 注:我社在保证景点游览时间、酒店标准、用餐质量不变的前提下,在出团之前根据酒店的实际房态对行程 内容、用餐、入住酒店做先后顺序的调整。出团之后,我社不再做其他非不可抗力因素的调整。我社按《旅 游法》要求不压缩景点游览时间,不降低酒店和用餐标准,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费用不含:
1、 护照费(客人自行办理)
2、旅游意外险(为了减少游客在旅途中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我社诚挚的建议每位游客在出行前至少购 买一份与行程匹配的“人身意外保险”,具体赔付标准参照保险公司的相关理赔条款。
3、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机票燃油附加税”的临时上涨费用,超重行李托运费。
4、游客自行出发点至重庆江北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
5、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如: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餐费,洗衣/通讯/娱乐/私人购物等。
6、按照国际惯例,小费是给服务人员服务的报酬和认可,若境外相关服务人员(酒店、餐厅等)服务出色 游客可适当给予服务小费(金额20铢-100铢不等)。
7、因天气/海啸/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因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8、行程中未罗列的其他一切费用。
泰国为小费制国家,小费是对服务工作的认可也是一种礼貌,请根据自身情况酌情给予相关服务人员小费 日常行程中将会产生的小费如下: 1、泰式古法按摩或SPA:视按摩师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弹性给予,约50-100泰铢左右 2、丛林骑大象:每次付驯象师50泰铢左右 3、与人妖合影或拍照:约100泰铢/人/次 小费说明: 4、行李小费:20泰铢/间房(使用行李生的情况下) 5、床头小费:20泰铢/间房/每天 6、巴车司机小费:20泰铢/人/每天 7、导游助手小费:20泰铢/人/每天 6、【小费&服务费】:境外需支付的小费:根据泰国旅行社同业及泰中旅游协会一致联名通过的决议,对于 提供服务的导游需要付导游服务费20人民币/天/人。
1.关于飞机票:①行程内航班机位系切位包销,机票全款已提前支付航空公司,游客一旦签订合同,机票不得改签和退票,否则将承担机票的全额损失。②报名时,须提供护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信息须清晰有效),以便我社出票报关等使用。③飞机票为我社代订,因航空公司航班调整、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造成行程延期或取消等,由客人自行承担,本社只协助安排。④行程内航班及时间仅作参考,飞机具体的抵离时间以实际的航班情况为准。
2 行程内的交通、住宿、景点门票均为提前付费采购,若游客因自身原因而未能游览则视为自愿放弃,或者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游览项目调整或减少时,旅行社将不退还费用,敬请谅解。
3. 东南亚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当地行业参考标准,普遍比国内略差一点,任何非官方网站所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是属于该网站自己的评估标准,不代表该酒店真实档次或星级。普吉海边酒店泛指位于普吉岛的巴东、卡伦、卡塔等各大海滩片区的酒店,步行时间大约2-20分钟内可以达到海边。PP岛上的酒店的标准普遍低于普吉岛上的海边酒店,请游客悉知。
3.团队中出现的单男单女,一律按照加床方式处理。60岁以上的老人参团需有直系亲属的陪同,患病旅行者和孕妇不得参团。
4.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导游、领队、交通、用餐等服务,请根据自身状况及需求自行安排,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及随身物品,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注意人身安全。在此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客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旅途中游客不可擅自脱团,否则须支付离团费500元人民币/天/人,并请签离团书,脱团期间产生一切后果自负。
6.如因政变、罢工、水灾地震、交通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天数及交通、餐食、住宿等相关费用的增加,本社将依照《旅游法》相关规定、按实际发生的情况向游客收取费用。
7.因服务能力有限:①本团报名年龄为80岁以下,65-80岁者须有60岁以下的健康亲属陪同;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及孕妇等,建议不参加本团,如强烈要求参团,必须有年轻健康的亲属陪同;③癌症、癫痫/小儿麻痹症,及有听力视力障碍者,身体残疾行动不便者,有精神疾病无行为控制能力者,恕不能参团,望请谅解。
8.未满18岁的未成年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法定代理人陪同出游,如代理人同意未满18岁的未成年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独立参团旅游的,视为其法定代理人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合同内容及行程中的所有约定。
9.健康说明:本次为长途旅行,请游客在报名前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在充分了解旅途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行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途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旅行社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行,游客签订了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友情说明:①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行,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②如在旅途中意外受伤,应及时告知随团导游领队或者签约门市,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再根据保险公司理赔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10.关于意见单: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游客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如有接待质量问题或是争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者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
预订方式(1) 网站预订选择您出行的产品,点立即预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订单信息,然后提交订单完成在线预订。9:00-18:00提交的订单,客服人员会在1-2小时内与你联系,18:00点以后提交的订单,客服人员会在第二天上午10点前与你联系。
(2) 电话预订拨打中青旅客服电话023-8821-7323,把你的出行要求告诉客服人员,由客服人员帮你进行预订。
签约方式(1) 网上签约使用电子合同与游客签约,无需到店,直接签订电子版合同。
(2) 到店签约可与客服人员预约到我们门店来签约 。
(3) 上门签约不能到店或传真签约的客户,在重庆市主城九区(渝中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北部新区、巴南区),合同金额在1000元以上,我们可提供上门签约。
具体电子合同签订流程如下:
确认行程及相关事项后,将向游客手机发送签约短信,内含签约链接地址,游客点击该地址后填写真实姓名及手机号码,并以此登陆电子合同系统(用户名为您填写的“姓名”密码为“手机号码”),在“合同列表”中点击未签合同的“查看详情”选项,进入合同详细页面,点击页面最下方的“签订合同”并勾选“身体健康,事宜出行”后签名保存签名,则合同签订成功,之后您可以选择下载合同并保留该电子合同。
付款方式(1)网上支付通过支行宝、微信、网上银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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