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班岛旅游报价包含
1. 香港往返塞班的经济舱机票及税金;
2. 酒店住宿每人占半房安排,如单出一人,请补齐房差;
3. 行程中所含餐食和景点;
4. 酒店往返塞班机场接送机服务;
注:赠送项目不参加不退费。
塞班岛旅游报价不含
1. 国内往返联运机票费用;
2. 自由活动时间一切费用;
3. 个人旅游意外险;
4. 增值税专用发票;
费用不含小费200/人
1. 行程可能因航班等因素做相应调整,故仅作参考;
2. 行程中所注明的景点游览时间为大致时间,导游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旅游时间及根据游客的喜好适当延长; 导游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中所列出的活动以及景点内容;
3. 团体机票指定日期来回,不可更改日期及不可延期停留;
4. 报名时请提交游客本人自出发之日起有效期7个月以上护照首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5. 我公司保留因航空公司、酒店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调整价格的权利;
6. 如因航班时间的变动,涉及到国内行程的机票或酒店,我司不承担责任;
7. 为免误机影响您的行程,敬请您自行安排好时间提前抵达香港国际机场候机,建议您至少提前3个小时到达机场,中途的转机时间紧促,请自行把握好转机时间;
8. 另说明,任何航班因为各种无法预知的不可抗力因素或航空公司方 原因引起的航班时间调整,我们会在收到航空公司消息后第一时间通知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航空公司按照其规定负责赔偿,与本社无关;
9. 拒绝怀有身孕的游客在入境塞班。在出境机场一经发现孕妇,将会拒绝其登机,所有团费不予退回。如在入境塞班时一经发现孕妇会被拒绝入境,并将会被塞班移民局遣送回国,在滞留塞班移民局期间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回程机票费都将由游客本人承担。
Ø 进入塞班机场,先过移民局,再提行李过海关,海关检查严格(可能会开箱检查,希望游客配合),海关不可携带肉制品、奶制品、新鲜水果等,其他食品须有中英文注释,每人可携带一条香烟,500ml低度酒类。
Ø 携带超过一万元以上美金必须申报。
Ø 返程时,不能携带任何贝壳、珊瑚类物品,塞班海关将严格查收并罚款。刀具、酒类、打火机、液体类、凝状类物品(如:牙膏、睫毛膏、香水、风油精等)必须托运,行李不能上锁。具体行李托运规定条款,以塞班机场及海关规定为准。
预订方式(1) 网站预订选择您出行的产品,点立即预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订单信息,然后提交订单完成在线预订。9:00-18:00提交的订单,客服人员会在1-2小时内与你联系,18:00点以后提交的订单,客服人员会在第二天上午10点前与你联系。
(2) 电话预订拨打中青旅客服电话023-8821-7323,把你的出行要求告诉客服人员,由客服人员帮你进行预订。
签约方式(1) 网上签约使用电子合同与游客签约,无需到店,直接签订电子版合同。
(2) 到店签约可与客服人员预约到我们门店来签约 。
(3) 上门签约不能到店或传真签约的客户,在重庆市主城九区(渝中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北部新区、巴南区),合同金额在1000元以上,我们可提供上门签约。
具体电子合同签订流程如下:
确认行程及相关事项后,将向游客手机发送签约短信,内含签约链接地址,游客点击该地址后填写真实姓名及手机号码,并以此登陆电子合同系统(用户名为您填写的“姓名”密码为“手机号码”),在“合同列表”中点击未签合同的“查看详情”选项,进入合同详细页面,点击页面最下方的“签订合同”并勾选“身体健康,事宜出行”后签名保存签名,则合同签订成功,之后您可以选择下载合同并保留该电子合同。
付款方式(1)网上支付通过支行宝、微信、网上银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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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行转账到银行柜台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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