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件:《旅游行程单》打印时间:24-04-25 14:46 产品编号:6394 合同编号:
第1天 |
重庆-城口 |
用餐:中晚 |
住宿:岚天乡 |
客服于出游前一日 21:00 前与游客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确认侯车时间、地点电话。
早上 07:00 左右在指定地点集合出发(出团前 1 天 21:00 前导游通知为准),高速前往八台山 AAAA 景区,午餐后参观天文观测站、独秀峰、铸剑峰、棋盘山、八台山绝壁崖、千仞峰与断肠谷、南天龟、观音庙等主要景点,体验玻璃栈道、玻璃天桥等游玩项目。
下午 17:00 点乘车到达乡土岚天落红溪山庄,晚餐后 20:30 集体参加篝火晚会。(如因天气原因无法安排篝火晚会,敬请谅解!不退任何费用)
晚安排入住,根据游客报名时约定的住宿地点,导游依次分批送往预定住宿地点协助办理拿房手续,游客自行前往房间入住,随后游客自由活动休整旅途疲劳。 |
第2天 |
陕西-重庆 |
用餐:早中 |
住宿:温暖的家 |
早餐后 7:30 从乡土岚天落红溪山庄出发乘车前往渝陕交界正阳大草甸,车程约 3 小时;这里以南方少有的高山草甸风光而闻名。夏季,这里因为地处高山,凉风习习,野花遍地,全无火炉重庆的酷热,是重庆地区休闲避暑的胜地,是游览草原的最好季节。
待您将美景都尽收眼底,并将快乐的心情打包完毕后,11:30 左右乘车返回城口县河鱼乡 大巴山森林人家午餐,随后结束愉快旅程,乘车返程!
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温馨提示:
1、客人自由活动时间,司机导游无法提供服务,请游客注意安全及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2、各景点为地质景观,请穿舒适旅游鞋出游;
3、景区气候多变,请备齐:御寒衣物、雨伞、常备药品(感冒药、晕车药、腹泻药、创口贴等)
4、行程内时间点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
费用包含
重庆周边旅游报价包含:
1、交通:全程旅游资质车辆(每人一正座、根据人数定车型)
因交通新规定,凡是小孩(包括 2 岁以下)均需占座位;
2、门票:含八台山大门票;赠送玻璃栈道费及篝火晚会(不参加或因天气原因取消不退任何费用)
此团为特价团,不享受任何证件优惠退费;所有景点不游览不退任何费用;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涨水、道路封闭等)致使景区关闭,不能游览,门票概不退还,敬请谅解;赠送景点如不游览或因未开放,不退还任何费用。
3、用餐:全程含 1早 3 正;正餐 5 荤 5 素 1 汤,9-11 人一桌,团队用餐不含酒水;早餐均为所住宿的酒店含餐,不占床早餐自理。
4、导服:持证中文导游。(导服费:5 元/人/团)
5、住宿:入住行程中指定住宿 2 人间一晚,有独立卫生间,彩电,热水分时段供应。 指定住宿,散拼团根据游客报名时合同约定住宿标准安排:(农家乐及普通宾馆均不含空调,如遇有 空调设备房间,需使用,请游客另行付费 20 元/间)。 当地的住宿条件有限,请游客理解,其住宿条件不可以与城市住宿条件相比较;当地提倡绿色环保,酒 店都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及毛巾游客需自备,如产生单男单女,我社有权安排拼房或三人间或加床, 若无法安排,游客需自补单房差,请谅解。 请游客务必带上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请带户口正页方可 入住登记。
参考住宿:落红溪山庄、老余泉森林人家、聚贤山庄、佑佑农庄、小茅屋森林人家、钱棍舞酒店;
6、1.2 以下小孩价只含车位+导服(不占床不含早餐不含正餐,游客自理)。
费用不含
重庆周边旅游报价不含:
1、不含景区内自费娱乐项目。
2、旅游意外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后如出现意外摔伤等状况需进行赔偿 处理,将按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进行赔付, 保险公司赔付结束后以外的理赔旅行社将不再另做任何赔付。如因游客本人主动放弃购买旅游意外保险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旅行社不做任何赔付。
注意事项
重庆周边旅游注意事项:
1、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塞车、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食宿费用客人自理,我社将协助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3、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客人参加行程外自费项目须谨慎,发生意外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与景区协调,组团社不承担任何损失。
4、此行程为散客拼团行程,非 旅行社独立组团,请在签定旅游合同时签定散客拼团协议书,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客人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本条仅适用于散客拼团)。
5、如遇汽车抛锚,我公司根据情况督促驾驶员修车或换车,三小时内排除故障属允许范围,请予理解,超过三小时,我社只负酌情赔付责任,给予超出部分每小时 5-10 元/人的赔付。
6、《旅游法》第十五条规定: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高龄人群(70 岁以上含 70 岁)、重症疾病患者、孕期妇女、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 等。特殊人群门市需与游客签订“游客健康承诺书”以及出游注意事项。
7、此行程表为合同附件,请仔细阅读并签字认可。
备注(名单、电话、标准等)
旅行社已将本次行程内容详细告知本人,本人已完全知晓并同意。本产品由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代XXX公司销售。
注:行程、景点游览时间仅提供参考标准,具体视游客实际游览情况而定。
地接社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专属客服: 电话:
游客签名认可:
合同附件
旅行社盖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