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工具:火车专列,保证一人一铺;当地旅游车(车型不定,确保一人一正座)。
2、住宿标准: 普通宾馆双人标间(我社在行程中只提供标准双人间,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请自行补足标准房差480元/人)。酒店含独卫等,具体安排按实际住的宾馆为准。由于额济纳旗旅游的特殊性,宾馆较少,且条件有限,任何额济纳旗的民居、宾馆、招待所都可能采用,请谅解。参考酒店(包含但不限于):
包头:橘子红水晶酒店、汉庭、荣资大酒店
A额济纳酒店标间:独卫/独浴/空调/彩电/请自带洗漱用品
B额济纳民居:(4-8人间)公共卫浴,请自带洗漱用品
3、用餐标准: 2早3正,正餐餐标20元/人/正,早餐为酒店赠送。正餐10人一桌8菜一汤桌餐(根据人数酌情增减菜品),途中不用餐者餐费不退。
4、含北方兵器城、美岱召、胡杨林景区、居延海、黑城、怪树林、弱水胡杨林大门票(不含小门票、景区里的电瓶车等小交通及娱乐项目)。
5、导游服务:全程导游服务,5元/人/天。成团人数不足10人时,由司机兼导游服务。全程工作人员陪同。
6、儿童标准: 儿童1米5以下含车位、半餐、导服(其余费用一律自理)。
7、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
8、重庆旅游公司备注:
A、对于失信人员参团旅游,我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坚决拒绝。但对于其故意隐瞒,我社没有甄别的义务和能力。报名后,由于失信人员不能购买相应的交通工具,我社会按该游客临时退团处理,并要求其承担相应损失。旺季期间,由于交通资源有限,由于失信人员不能购买相应的交通工具,可能会造成该游客长期滞留旅游目的地,而无法返回出发地。在此期间,我社不会提供任何相关服务或协助,一切费用由该游客自理。
B、因实名制购票,旅行社需提前出票,游客需要提供准确的身份证、户口原件或复印件!身份信息一旦出错,不能更改,由此产生的损失以及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C、由于火车票原件作为成本票冲抵增值税税金,旅行社开具增值税发票中已包含火车票金额,因此持票游客到站后,需将火车票交于我社工作人员处。因为火车票遗失或其他情况没有交到我社工作人员处的,将补交50元/人的票据损失费。
D、如因国家政策、成都铁路局政策性未批复、天气等人力不可抗原因导致专列无法运行,我社将全额退还费用。
E、出团及具体发车日期时间,以成都铁路局审批调令为准。
F、游客在出团前20天以上退团的,承担损失300元/人;游客在出团前7-20天退团的,承担损失1800元;游客在出团前4-6天退团的,承担损失为旅游总团款的80%;游客在出团前1-3天退团的,承担损失为旅游总团款的90%;游客在出团当天退团的,承担损失为旅游总团款的100%。
1、游客自行出发点至机场/火车站的往返交通费用。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3、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自由自主消费,如:洗衣,通讯,娱乐,酒水或自由自主购物等。
4、因战争、气候、台风、海啸、地震、航班延误/取消等不可抗力引起的额外费用、证件费、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等。
5、住宿产生的单房差以及出发前换人产生的费用。
6、儿童的酒店早餐、门票、床位、火车票等费用。
7、费用包含中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本着自愿的原则,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旅游行程单以外内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由甲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自愿参加由乙方安排购物点,并承诺到达目的地后自觉遵守所签订补充协议,在乙方安排购物点及双方约定停留时间内,自愿购物。乙方 安排购物点应达到颁布营业标准,所销售物品无质量问题。乙方安排购物点名称,销售内容,停留时间应于行程或合同或补充协议内明确体现。
(二)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如何购物消费由您自行决定。您在约定购物场所购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三)或由甲方提出,或由双方协商一致,在不影响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自愿参加行程外的旅游项目,并由乙方协助安排。乙方安排行程外的旅游项目的销售内容及价格,停留时间等信息应于行程或合同或补充协议内明确体现。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为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旅游者与旅行社经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购物补充协议。
重庆旅游公司购物店参考:
地点 | 场所名称 | 商品特色 | 约定时间 |
达拉特旗 | 羊绒三厂 | 羊绒 | 60分钟 |
为了满足旅游者个性化的游览需求,旅游者和旅行社经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另行付费项目补充协议,自费项目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不强制参加自费项目。
(一)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线路中不包括另付费旅游项目,为了满足旅游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在行程之外另行约定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该项目安排在自由活动期间进行,旅游者可自由选择。
(二)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人数不够等原因致使旅行社无法安排另行付费时,请旅游者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活动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活动。
(四)因旅游者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由旅游者自身承担。
(五)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旅游者:以下所列另付费旅游项目,请您自愿谨慎选择并注意安全提示,尤其不要参加自身状况不宜参加的项目。如您参加的是高风险活动(如水上水下活动、高速高空活动等),建议您另行购买专项人身意外保险。
(六)以下所列自费项目费用为 20 人以上的综合优惠价格,若要求参加人数不足 20 人时,费用会有所调整。
(七)自费项目门票及费用已是旅行社低折扣价,游客不再享受其他证件的优惠。
地点 | 项目 | 参考价格 |
草原 | 三个点:牧民家访问、敖包山、高草地 | 380元/人 |
草原 | 五个点:牧民家访问、敖包山、沼泽地、高草地、天鹅湖 | 580元/人 |
草原 | 烤全羊 | 2880元/人 |
沙漠 | 索道 | 30元/人 |
沙漠 | 体验套餐:沙袜、滑沙、冲浪车、骆驼、奇石馆 | 330元/人 |
沙漠 | 经典套餐:沙袜、冲浪车、骆驼、滑索或摩托车、奇石馆 | 430元/人 |
沙漠 | 超值套餐:沙袜、滑沙、冲浪车、骆驼、滑索、卡丁车或摩托车 | 500元/人 |
沙漠 | 风情套餐:沙袜、滑沙、冲浪车、骆驼、滑索、卡丁车、摩托车、风情民俗表演 | 650元/人 |
沙漠 | 豪华套餐(绿洲专线):沙袜、滑沙、冲浪车、骆驼、滑索、卡丁车、摩托车、风情民俗表演 | 970元/人 |
额济纳 | 夜观大漠胡杨林 | 50元/人 |
额济纳 | 英雄影视城 | 50元/人 |
1、交通: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因实名制购票,游客需要提供准确的身份证、户口原件或复印件!身份信息一旦出错,不能更改,由此产生的损失以及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所采购火车票为团体火车票,无法100%保证铺位(座位)相连和铺位类型。开车前72小时内不得改签、换人、退票。72小时以外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16周岁以下需持户口本本人页)到火车站办理改签、退票手续。因我社和成都铁路局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团体火车票退票损失为票面价值的50%。
2、住宿: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团队用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4、游览: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交通延阻、罢工、自然灾害、政策性调价、航班或车次取消或更改时间等)导致行程延误、变更所产生的食宿费用由客人自理,我社只负责退还未产生的折扣门票和餐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其它责任及费用。
5、差价说明: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6、出团通知:出团通知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及时通知您。
7、意见反馈: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
8、其它:按有关规定,当地空调旅游车车型根据此团游客人数而定,保证每人每正座,若客人自行放弃当日行程,车费不予退还。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行程时间延长或缩短,费用增加及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行程减少,旅行社退还行程未产生的费用。确认出团前,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和价格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在处理投诉时以游客在当地所签意见单为依据,出发前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备住宿及火车站验票所需)、旅行社提供的出团通知及游览行程;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开机状态,以便旅行社与您取得联系;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飞机、火车晚点)造成的参观景点时间压缩,旅行社不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敬请谅解。
重庆青年旅行社温馨提醒:
1、请将当地旅游车的颜色、车型、车号以及导游的名字、电话、酒店名称等记录在记事本上,以被急需时联系需要,当娱乐消闲场所,请客人注意安全,不要随便和陌生人搭讪,贵重财务请寄存在宾馆前台,不可放在房间里面,另外在晚上离团外出时结伴同行,并提前通知导游,留下联系电话。务必在晚上12:00以前回到酒店休息,以免影响第二天的行程。
2、随身物品:请务必带好有效证件(身份证),儿童没有身份证的带户口本;药物(抗过敏药;止泻药;感冒药;止痛药;邦迪;消毒棉球等);随身听;现金(多带些,除住宿一般都用现金);信用卡;身份证;手机;充电器;纸;笔;擦汗巾。
3、行程中所列景区区间路程、浏览时间、火车票开车时间、飞机起飞时间等仅供参考,以票面、当时查询、实际发生为准;旅行社和导游可根据当时情况调整旅游行程,但保证行程所列景点项目不变;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景点去不成。恕我社只负责退还门票的差额,不承担由此这造成的其它损失。
4、请您保持好平常心态,有些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接待条件相对有限,勿与大城镇相比较,个别酒店因酒店工作人员疏忽,安排的个别房间或许会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会尽力协调酒店方进行更换房间,请客人本着减少损失的原则,协助服从酒店安排;因客人拒绝调换房间产生投诉意见的,我社概不理会。
5、赠送的餐、车、门票等费用如因客人原因未产生的一概不退,行程中已含的景点各种优待证均已无优惠,自费景点的优惠政策以售票处当时公布的为准。
6、外出旅游,保护环境不容忽视,大小各异的塑料袋不仅可以充作垃圾袋,还会给旅途增添不少方便。另外,手电筒、小刀、火柴、望远镜(观景也可观星)、足够的电池、防蚊油,这些小物品可能会帮你的大忙。
7、当地风俗:丝绸之路沿线多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别是新疆、甘肃、青海、宁夏省区多为穆世林聚居区,宗教色彩浓厚,信仰伊斯兰教,所以游览期间,请配合导游工作,服从安排,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预订方式(1) 网站预订选择您出行的产品,点立即预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订单信息,然后提交订单完成在线预订。9:00-18:00提交的订单,客服人员会在1-2小时内与你联系,18:00点以后提交的订单,客服人员会在第二天上午10点前与你联系。
(2) 电话预订拨打中青旅客服电话023-8821-7323,把你的出行要求告诉客服人员,由客服人员帮你进行预订。
签约方式(1) 网上签约使用电子合同与游客签约,无需到店,直接签订电子版合同。
(2) 到店签约可与客服人员预约到我们门店来签约 。
(3) 上门签约不能到店或传真签约的客户,在重庆市主城九区(渝中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北部新区、巴南区),合同金额在1000元以上,我们可提供上门签约。
具体电子合同签订流程如下:
确认行程及相关事项后,将向游客手机发送签约短信,内含签约链接地址,游客点击该地址后填写真实姓名及手机号码,并以此登陆电子合同系统(用户名为您填写的“姓名”密码为“手机号码”),在“合同列表”中点击未签合同的“查看详情”选项,进入合同详细页面,点击页面最下方的“签订合同”并勾选“身体健康,事宜出行”后签名保存签名,则合同签订成功,之后您可以选择下载合同并保留该电子合同。
付款方式(1)网上支付通过支行宝、微信、网上银行付款。
>>查看账户(2)到店支付现金、刷卡(支持信用卡)。
(3)银行转账到银行柜台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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